略談婚前协議
婚前协議可以爲法庭在日後處理双方离婚案时提供重要的,法律認可的依据和判案基础,特别是當双方的婚前財務差距巨大且婚龄不長时。
一 双方需完整真實地披露各自財務財産状况。
二 协議应阐明各自是否有機會聘請律师或咨詢律师。
三 若任何一方有英語障碍,协議应同时有英語和母語版本,且同时签署。
四 双方应聘請法庭書記(certified court reporter) 記录签字程序。
在美國經商需注意的四個方面之問題
這里的“經商”是廣義的,泛指以賺钱赢利爲目地的商業行爲。以下四個方面是風控之重。
一 法律架構
越来越多的中小企業,甚至年营收過亿的大企業,都采用有限責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LLC)之架構。其中一個重大优勢就是所有股東,無論投入多寡,都具有同樣的投票権。另外,LLC大都没有董事會,也就没有董事長。股東會議就是最高决策機構。於是,LLC的運营协議/Operating Agreement就是重中之重。
二 契约精神
合同法是来自英吉利人所立普法系中的几個支柱之一。股東协議,合伙人协議,雇佣合同,買賣销售合同,特許經营権协議,租賃合同......等都源自合同法所确立的契约精神和原則。虽然書面协議利於處理糾紛,但口頭合同亦有法律效力。
普法中的契约精神在於法庭尊重各方的契约主張和権利,以合同文本爲處理糾紛之基處,不會自作主張,不會断章取義,更不會随義更改合同。爲鼓励商号依靠法院處理糾紛,美國一般通行各付各的律师費,除非各方在相关合同中明文约定因訴訟而産生律师費的支付原則。
三 財務管理
虽然公司法是州法,但所有五十個州的公司法都确立認可了“刺穿公司帷幕/piercing the corporate veil"之原則,即無論企業之法律架構是如何设計的,法律在某些情形下可以追討企業主個人的法律責任。其中較爲普遍的一個情形就是企業和個人的財務没有嚴格分离,混而爲之。
四 人事管理
人事管理常常涉及联邦法律所禁止之种族,年龄,性别,残疾,性傾響等歧視問題。联邦法律要求雇主确認,核查,保留雇員之移民証件。雇主爲員工提供住宿通勤可能被指控違犯移民法有关窝藏或運送非法移民之相关条款。劳工法對工資工时都有明确的法律要求和管轄。餐舘可以因員工没有打工时卡而被判賠几十萬,几百萬美金。